员工诉讼手册 | 教你666种炒老板鱿鱼的姿(知)势(识)

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-06-16 23:40:57


一、严正说明

各位HR盆友们!

各位老板爸爸们!

我还有666种反炒鱿鱼的姿势,

这篇你们就...先将就着看。




二、前言

你是否因没签劳动合同输了官司?

你是否没缴社保而无法主张工伤?

你是否工作到凌晨却没加班费?

你是否莫名其妙被老板开除了?



律师小哥哥回福建执业后,

发现总有淳朴善良的员工,

受到无良老板的刻薄对待,

迫于正义的呼唤,我来了。


三、解除类型

下述列表中,

白色的,是要不到钱的;

黄色的,是能要补偿的;

红色的,是能要赔偿的;



1


员工单方面解除 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,

员工提前三十日,可解除合同;

试用期提前三日,可解除合同。


这类员工离职,

可能是有更好的发展,

可能是想换一份职业,

这些情况无可厚非,

好聚好散江湖再见!


但是,如果因为公司,

a)未及时足额工资的;

b)未缴纳社会保险的;

c)制度损害员工权益;

d)暴力强迫员工劳动;

e)其他违法违规情形。


碰到上述情形,

请大胆的主张权益,

如果老板不采纳建议,

大胆的走进劳动仲裁庭,

证据充分下你可得N的补偿金

(N基本等于工作年限*月工资)


2


协商一致解除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6条,

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
协商解除可否要求补偿?

这取决于谁提出!!!

公司提,可以要求补偿金。

员工提,不可要求补偿金。

 

但在实践操作中,

要谨防HR之陷阱,即

客观上是公司提协商解除,

但因员工签署了下述条款,

而丧失要求公司支付补偿的权利。


 


看到陷阱了吗?

“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7条”,

第37条是员工单方解除条款,

与第36条协商解除属于不同情形。


3


公司单方面解除

具体分为三种情形

3.1  过错性解除

3.2 非过错性解除

3.3   经济性裁员


3.1 过错性解除(员工过错)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,6种过错,

公司以该条款解除,不用赔钱。

实践中,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”,

是公司解除员工最常用的理由。


但该条款如何准确适用呢,

可从下面五个维度来判断:

a)有无规章制度?

b)规章制度是否有民主程序?

c)规章制度是否向员工告知?

d)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?

e)员工行为是否达严重程度?


律师小哥曾代理一起案例,

员工向公司请病假,获批。

病假期间,员工去了美国,

病假结束,员工回来上班。

公司以违反病假规定为由,

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。

员工委托了我,

综合全案来看,有胜算。

a)因无规章,解除没有依据;

b)病假真实且已履行病假手续;

c)员工抑郁,至美国休养合情合理。

最终,庭外和解,

员工拿到18万元


所以,所谓的过错性解除,

考量的内容和程序有很多,

公司解除合法,不用赔。

公司解除违法,赔偿2N。

(N基本等于工作年限*月工资)


3.2 非过错性解除(员工无过错)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0条,3种情况,

a)非因工负伤的;

b)不能胜任工作;

c)客观情况变化;

公司以该条款解除劳动合同,

应当向员工补偿N+1。

(N基本等于工作年限*月工资)

(1是代通知金等于一个月工资)

 

如员工生病,经常请病假,

老板来谈(劝)心(退)。

员工是否一定得听话走人呢?

不一定!!!

可以从下面几个维度综合判断:

a)是否处在法定医疗期内?

b)是否不能从事原本工作?

c)公司是否另行安排工作?

d)公司是否证明上述内容?


所以,所谓的非过错性解除,

要考量的内容和程序有很多,

公司解除合法,补偿N+1。

公司解除违法,赔偿2N。

(N基本等于工作年限*月工资)


3.3 经济性裁员
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1条,4种情形,

a)企业破产重整;

b)生产经营困难;

c)转产技术革新;

其他经济情况发生变化。

公司以该条款解除,

应当向员工补偿N。

(N基本等于工作年限*月工资)


四、尾声

为尊重且保障公司的自治,

法律赋予公司用工自主权。

但独立自主不应以侵害,

员工合法权益为代价。

依法经营依法用工,

才是法治环境下,

公司更应恪守的。

由衷希望公司,

以更审慎的态度,

作出解除员工的决定。



反之,

当被违法解除时,

不要怂,

告!


【end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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